借走祖父LV名牌包、皮帶不還 30歲孫子判2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劉男侵占祖父物品,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不法所得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瑞芳地區一名劉姓男子借走祖父的LV側背包及皮帶後,遲遲未歸還,祖父多次追討,劉男仍不願返還並將東西出借給友人使用,氣得祖父對孫子提出告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劉男侵占祖父物品,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不法所得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檢警調查,30歲劉男向祖父借走LV側背包及皮帶之後,便未歸還,其祖父多次催討未果,詢問得知劉男已經將物品出借給友人,氣得劉老先生對孫子提出侵占告訴。
檢察官偵訊時,劉男坦承有跟祖父商借LV的側背包及皮帶,但物品已經出借給友人;檢察官認為,劉男侵占祖父物品屬實,依法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劉老先生基於信任將LV側背包及皮帶借給孫子,但劉男卻將物品佔為己用,甚至出借給他人不願歸還,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考量他的犯案動機、手段、犯後態度及目的、金額等,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的側背包及皮帶,宣告沒收,無法沒收時則追徵其價額,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