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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去跟男人做愛還騙說在家裡」 男PO兩文噴6萬

男被法院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示意圖。(資料照)

男被法院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示意圖。(資料照)

2024/01/18 22:0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不滿同居許姓女友與男性友人過從甚密,兩度在社交軟體Instagram上PO出許女全名與帳號,還PO「你跑去跟男人做愛還騙說在家裡」。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陳男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24歲陳姓男子與許姓女友同居期間,不滿她與男性友人過從甚密,去年2月間在住處以手機在IG發文,「你跑去跟男人做愛還騙說在家裡」、「想去跟別人做愛就直接說沒必要用騙的」。

許女獲知後報警提告,檢方調查後,依許女提供的證據,認定陳男涉犯刑法公然侮辱與加重誹謗罪,依刑度較重的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認為,陳男不僅PO出許女全名與IG帳號,還PO文,「你跑去跟男人做愛還騙說在家裡」、「想去跟別人做愛就直接說沒必要用騙的」2則,已足以使特定多數人識別許女的個人資料,陳男不僅觸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還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應依刑度較重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6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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