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高中435名師生食物中毒疑案 營養午餐業者二審仍判無罪
東港高中師生集體食物中毒疑案,高雄高分院上午維持無罪判決。(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東港高中3年前發生435名師生食物中毒疑案,地院判決「鮮大師」公司負責人周伯彥、總經理郭振堂均無罪,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今上午宣判,仍然判決無罪,可上訴。
檢方指出,鮮大師食品公司承攬東港高中2020學年度學校營養午餐,並於2021年3月11日中午,提供白飯、肉燥、蝦米高麗菜、枸杞銀耳湯、炒青江菜、蕃茄炒蛋、三色玉米粒、豆干丁、酸菜素鴨、白木耳甜點等餐點,因食物不潔,致使435名師生身體不適,陸續出現嘔吐、腹痛、腹瀉、發燒等症狀,其中344人送醫治療。
縣衛生局事後採集檢體化驗,驗出諾羅病毒陽性反應,全案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後,負責人周伯彥和總經理郭振堂被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提起公訴。
地院調查,業者當日提供相同食材給其他國小、國中,沒有發生諾羅病毒感染,東港高中午餐相關器皿以及當日3位廚工經檢驗,均無法證明有污染諾羅病毒,另公司烹煮場所符合GHP等情,若午餐確有遭諾羅病毒污染,原因自屬不明,判決2人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