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潘孟安住豪宅被求償百萬 王鴻薇今赴北院應戰被指未盡查證義務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右)選前指潘孟安(左)入住豪宅「力麒御品」,潘決定以訟止謗,向王提告求償150萬元。(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選前指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入住豪宅「力麒御品」;潘決定以訟止謗,向王提告求償15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開庭,潘的律師強調王身為立委,查證能力優於一般人,卻未盡查證義務。
王鴻薇稍早親自到庭稱,當初她藉由臉書、記者會等,質疑潘孟安免費住豪宅,潘都沒有否認,且潘提告卻未提供租約、匯款證明等最重要的證物;王也說,自己的言論均有查核,還有助理跟爆料者的對話紀錄,否認胡亂攀指。
潘孟安的律師回應,潘曾透過記者會反駁指控,同時表明房租每月租金是6萬多元,也曾透過他人拿出租約與匯款證明,王鴻薇卻未盡查證義務,且王是現任立委,查證能力優於一般人,卻捨此不為。
承審本案的北院法官庭末訊問雙方是否有和解可能?潘的律師說會轉達當事人,王鴻薇則當庭拒絕,原因在於她是針對公平正義提出合理質疑與評論。全案定下月27日再度開庭。
王鴻薇庭後受訪強調,潘孟安只要提出合法租約與匯款證明,她會立刻敗訴,為何潘不敢提出?這就代表潘心虛;王也問,民意代表可以調閱私人租約、金流或匯款證明嗎?我並非檢調單位,且潘的律師明知即使身為民意代表也無法調查這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