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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捨前女友嫁人 深夜爬牆偷瞄慘了

王男對已婚前女友念念不忘,涉嫌闖入民宅想看她一眼,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王男對已婚前女友念念不忘,涉嫌闖入民宅想看她一眼,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4/01/10 21:5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王姓男子對已嫁人的陳姓前女友念念不忘,涉嫌徒手攀越圍牆至庭院後,又爬牆至2樓陳女臥房外陽台,因警報器大作被發現,橋頭地院依無故侵入住處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陳女為王男前女友,並與朱姓男子結婚,王卻無法忘懷,乃於2022年8月19日深夜23點多,前往朱位於高雄市住處,徒手攀越圍牆至一樓庭院,進而爬牆至2樓陳女臥房外陽台。

由於王觸動警報器聲響大作,始被朱發現,報請仁武分局處理,員警傳喚他到案說明後,全案依無故進入住宅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王男辯稱,如果真要侵入住宅,為何要進入朱家後看到陳女提醒就馬上離開,指陳女叫她過去,否認犯行。

陳女則說,當時跟小孩在2樓房間睡覺,突然聽到陽台有敲玻璃聲音,還有燈照進來,她因害怕驚醒,揮手示意他(即被告)離開,然後就傳LINE說他侵入民宅,沒有人同意他進來。

法官認定王未經同意進入住宅,判處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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