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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兒友人車旁便溺 女兒詢問男子竟拿球棒開扁

在女兒友人車旁便溺,女兒詢問男子竟拿球棒開扁。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在女兒友人車旁便溺,女兒詢問男子竟拿球棒開扁。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2024/01/01 12:51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家暴真的不應該!苗栗縣通霄鎮駱姓男子,於去年8月28日早上在其女友人所停放的汽車旁便溺,女兒前往詢問後,雙方因而發生口角,駱男火氣一來竟持球棒隊女兒開扁。通霄警方偵辦後,檢方依家庭暴力罪起訴,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依家庭暴力罪判處駱男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駱男去年才因公共危險罪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不料又與女兒發生爭執後以暴力對待女兒。駱男女兒表示,當時因見到父親在友人汽車旁便溺,前往詢問後發生口角,但駱男除出拳毆打其女,甚至持球棒開扁,導致其女右側頭部挫傷、左臀挫傷、左上臂、右手、雙側大腿挫傷。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駱男曾因前科受罰,卻僅因細故糾紛,竟持球棒等毆打女兒,考量駱男無業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故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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