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帽二手車商「約炮」小王!撂人電擊棒、拍裸照凌辱
林姓車商不滿老婆出軌,指使員工假扮正妹釣出小王鄭男凌辱強拍裸照。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林姓二手車商不滿鄭姓男子和他老婆發生婚外情,指使員工在IG上假扮正妹,揪鄭男到KTV歡唱,鄭男誤中陷阱,被林男等5人拿電擊棒、警棍痛扁,還強迫他拍裸照,林男等人被依傷害罪判刑3至5月,鄭另提告求償200萬,法官判林男等人應賠50萬餘元。
判決指出,經營二手車生意的林姓男子,得知老婆與從事鐵工業的鄭姓男子有染,他指使員工先在IG創立假正妹帳號,再用假正妹釣出鄭男,雙方相約到鼓山區KTV歡唱,鄭男誤以為「有機可趁」開心赴約,沒想到剛走進包廂,立刻被林男帶著4名員工控制行動,把他拖到廁所內痛扁。
林男等人拿出折疊刀、電擊棒、警棍把鄭男打到全身是傷後,再強迫他脫去衣服拍下他的裸照,警方獲報到場救出鄭男,並當場逮捕林男等人;一審時,林男等人坦承犯行,聲稱願意和鄭男和解,被法官認定有悔意,各判林男等人3到5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上訴,但二審法官認為原審認事用法均無不當,駁回檢方上訴後全案定讞;鄭男另提民事求償200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林男等人因婚外情糾紛,不思以理性溝通或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紛爭,對鄭男做出不法及傷害強拍攝私密影片行為,造成鄭男精神和身體受創,因此判林男5人應賠50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