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醉漢淪「痴漢」 強抱女子「沒關係,弄一下」成罪證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邱男語出「弄一下,沒關係」,顯示他並非處於完全沒有意識的狀態,據此駁回邱男上訴。(資料照)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邱男語出「弄一下,沒關係」,顯示他並非處於完全沒有意識的狀態,據此駁回邱男上訴。(資料照)

2023/12/28 19:0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邱姓男子於2021年底與朋友聚餐後,竟於酒後淪為「痴漢」,對女子小芳強行猥褻,嘴巴還嘟嚷著說「沒關係,弄一下」,台中地院認定他觸犯強制猥褻罪而判刑5月,他上訴辯稱案發處是餐廳開放空間,他喝醉酒處於爛醉狀態,如果有碰到小芳,也是無意識的觸摸,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卻打臉認為,證人指當時邱男強抱小芳,還要用力將邱男拉開,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的5月判決,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邱男2021年12月29日晚間,與徐姓友人及「朋友的朋友」小芳(化名)約7、8人,一起到朋友住處吃飯,至翌日(30日)清晨2時許,眾人陸續離開,邱男卻在玄關大門外停車處,對想要騎機車離去的小芳,從後方強行抱住,以手強摸胸部說「沒關係,弄一下」等語,小芳大聲呼救,證人(屋主)跑出來拉開邱男,小芳趕緊騎機車逃離。

邱男全盤否認有強制猥褻的犯行,他辯稱「我當時喝醉了,沒有意識,沒有印象有做這些事情」,小芳則指控說,她要騎機車回家,邱男突然從後面抱住她,說「弄一下,沒關係啦」,她說「我腳很痛,不要這樣子」,邱男的手仍一直摸她的胸部,她大聲呼叫屋主「救我」,屋主衝出來把邱男拉開,她趁機騎機車離開。

台中地院一審不採信邱男辯詞,依強制猥褻罪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邱男上訴二審,他指自己當時爛醉,沒有猥褻的犯意,縱使不慎碰觸到小芳身體,也沒有猥褻犯意,不構成強制猥褻罪名。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卻認為,小芳外套胸部位置,化驗出邱男的基因,顯示邱男觸摸胸部,另外,邱男說「弄一下,沒關係」,顯示邱男不是處於完全沒有意識的狀態,證人也說要用力才能拉開邱男,一審判決邱男5月徒刑並無錯誤,駁回邱男上訴,可再上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