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格爾稱未與富商同宿飯店願對質 二審出庭哽咽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格爾被控介入已婚富商陳坤保的家庭,遭陳妻岳啟儒提告求償200萬元,一審根據陳坤保、岳女友人的證詞,認定曾、陳曾相偕泡湯、在飯店住宿,判曾賠償岳女30萬元,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曾堅稱只和陳在公開餐廳吃飯,未住宿、也未泡湯,數度哽咽稱「沒有的事就是沒有」,願意與陳當庭對質,但遭岳女律師回擊曾女說謊,稱岳女認為「這社會不能讓好人疲憊、讓壞人精神抖擻」;下次庭訊訂1月16日。
31歲的曾格爾遭爆料,和富商陳坤保互傳曖昧訊息,還邀約陳於去年8月29日到知名的北投「三二行館」住宿、泡湯,岳女透過與丈夫同步連動的iPad發現不倫戀,指控曾女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
士院採不公開審理,據悉,曾女庭訊時否認侵害岳女的配偶權,不過陳以證人身分到庭,聲明也承認與曾女單獨泡湯,有肢體上的親密接觸及住宿;此外,張姓女友人證稱,曾女知道陳坤保已婚。士院審結,判曾女賠償30萬元。曾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今首度開庭,曾女在律師陪同下,親自出庭,岳女由律師代表出庭。
曾女律師主張,陳和曾女的對話紀錄不可採,明顯有出入,因為經過修改的收回,陳坤保的證詞和三二行館的回函顯然有出入,因為三二行館回答說曾沒有入住,此和陳的證詞不同。
曾女表示,和陳相約吃飯,當天晚上只在公開的餐廳用餐,晚上10時多即離去,絕未入住飯店,也沒有泡湯,不知道當時陳有婚姻關係,她數度哽咽說,希望司法還她清白,「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願意和陳對質。
不過,岳女律師指控曾女說謊,曾女上訴根本是浪費司法資源,曾女和陳的對話,確實有邀約陳入住飯店,希望曾女能好好面對自已的錯誤和謊言,岳女對曾女毫無和解的意願,岳女的理念可以套句話,即「這社會不能讓好人疲憊、讓壞人精神抖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