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女僅憑手機號碼與車號 讓法官判薄倖男認領女兒
僅憑手機與車號,菲女讓法官判薄倖男認領女兒。(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菲國女子只憑手機號碼與車牌,讓薄倖的台灣黃男必須付出代價!
菲律賓籍女子珍妮佛去年網路交友認識桃園黃男,黃男不戴套搞出「人命」,原本說會負責,結果孩子出生後,黃男就另結新歡拋棄她與女兒,珍妮佛僅憑黃男手機號碼與車號,讓新竹地院確認生父身分,判決黃男應認領女兒。
菲律賓籍女子珍妮佛說,去年3月在台生下一女,而她在嬰兒受胎期間,於菲律賓並無婚姻關係,她說是前年3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台灣黃姓男子進而交往,珍妮佛完全不會國語,僅知黃男手機號碼及其小客車車號。
珍妮佛說,二人交往期間時常到黃男位在桃園租屋處過夜,雙方並多次發生性行為,她發現懷孕後,黃男表示願意對她及胎兒負責,並多次陪同產檢,然珍妮佛產下孩子不久,黃男即因另結交女友,而對母女不聞不問,後來更斷絕珍妮佛Line、臉書、電話的聯繫。
珍妮佛認為黃男既然拒絕認領女兒,只好依民法提起訴訟,而黃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以書狀提出任何聲明或陳述。
法官調查,珍妮佛所提供手機門號申辦人及自小客車所有人確為黃男,黃男也曾抱著孩子合照,她曾向黃男表示「為什麼你沒有用保險套…你不怕嗎…如果我懷孕呢?(黃:我覺得不會)」、「我還是決定要分手…下次生寶寶時,我沒錢了…因為你總是跟我要錢,你都沒有幫我(黃:我有幫妳…妳生小孩,我可以得到補貼。)你說你沒有補貼,因為我們沒有結婚(黃:可以得到工作補貼)」、「我今天剛生產…(黃:OK,妳先休息,我幫妳弄政府的生育津貼)」、「寶寶明天跟我回家…你明天要來看小孩嗎(黃:OK,我會找時間)」等等。
法官為確認黃男與孩子間血緣關係,今年9月以民事裁定,命黃男應接受親子血緣鑑定,黃男卻沒現身,且經法官歷次合法通知黃男到庭表示意見,黃男均未到庭,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堪認黃男確有故意拒絕配合親子血緣檢驗情事。
法官認為,黃男既故意不遵從法院命令進行親子血緣檢驗,根據原告珍妮佛所提證據資料及證人證詞,堪認孩子就是黃男親生子女,珍妮佛提起本件請求認領子女之訴為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