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大生蹲廁所 連續偷拍4女「性影像」判罪

男大生在大學性別有善廁所,陸續以手機竊錄4名女子如廁被活逮。(情境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翁姓男大生今年5月間躲在大學性別友善廁所內,待隔鄰廁所女子上門,陸續以手機竊錄4名女子如廁遭發現報警查獲,翁坦承犯行4女堅提告訴,被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仍在大學就讀的翁男,於今年5月1日9時40分許,進入校區大樓樓1樓性別有善廁所後,4名女子陸續進入相鄰隔間如廁,翁生持「iPhone11 pro」手機,自隔間牆板下方縫隙伸出,以手機內建鏡頭錄影功能,竊錄4人在隔間內之非公開活動。
翁得手後欲離開廁所時遭發覺,校方即報警處理,翁男到案坦承犯行,並稱已將偷拍的影像刪除,但4名女子仍堅提告訴,拒絕調解。
橋頭地院審酌被告為滿足個人慾望,竟恣意攝錄告訴人非公開之性私密影像,對告訴人4人之身心影響至深,更對其性隱私侵害甚鉅,目前尚未與告訴人4人達成和解及調解共識,及就其所為予以適度賠償等;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