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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聯結車撞死人還找人頂替 男被判1年4月

蔡男無照駕駛聯結車撞死人,竟找來鄭友人頂替肇事駕駛,屏東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蔡男1年4個月徒刑。(資料照)

蔡男無照駕駛聯結車撞死人,竟找來鄭友人頂替肇事駕駛,屏東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蔡男1年4個月徒刑。(資料照)

2023/12/04 10:53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蔡姓男子無照駕駛聯結車發生車禍,導致機車騎士死亡,蔡男竟找來鄭姓友人頂替肇事駕駛,鄭男事後反悔,向警方坦承開車的不是他,警方訊後將2人送辦,屏東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蔡男1年4個月徒刑,鄭男則獲得緩刑機會,可上訴。

蔡男聯結車駕照因案被吊銷,仍無照上路,今年3月間駕駛聯結車行經屏東市時與陳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陳男傷重送醫仍宣告不治,蔡男在事故現場,擔心無照駕車肇事行為被識破,竟打電話通知鄭姓友人到場央求頂替駕駛,警方到場後,鄭男果真向警方表示為聯結車駕駛,隔天卻後悔為蔡男頂替肇事駕駛,決定向警方自首,警方遂將蔡、鄭2人一併送辦。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蔡男明知駕照被吊銷,仍無照駕車上路,行經路口未禮讓直行的機車,導致騎土受創死亡,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鄭男頂替駕駛,誤導檢警偵辦案件的正確性,念其事後在警方尚未查覺前自首坦承犯行,具悔意,依頂替罪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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