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友人撞成半身不遂還逃逸 肇事男上訴被判更重
陳姓男子撞到姚姓友人後,卻忽略他要叫救護車,改叫計程車把他丟包進醫院,二審認為他缺乏人道關懷,導致姚男無法諒解陳男。(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陳姓男子2年前開車撞到姚姓友人,姚男昏迷前,求他叫救護車,但陳男叫計程車把姚男丟包醫院,自己則逃離現場,最後姚男半身不遂,一審因和解判處1年9個月,陳男覺得判太重而上訴,二審時法官很在意陳男認識姚男,卻不幫忙叫救護車,反而還逃逸,且一審漏掉考慮陳男無照駕駛,應該要加重刑度,所以改判2年4個月徒刑。
這件車禍發生在2021年3月,陳男開車經過產業道路時,與姚男發生嚴重車禍,姚男整輛車被撞進田間,車內4人都彈出車外,姚男在暈厥前發現肇事者是認識的陳姓男子,拜託陳男幫忙叫救護車,隨後便暈倒,但姚男事後才知道,陳男叫計程車把他丟包去醫院,是醫師報案才讓車禍曝光,不過車鑑會的報告認為,這件車禍姚男、陳男都有責任。
一審時,陳男提出和解,法官以過失致人重傷罪、致人重傷逃逸罪,處1年9個月徒刑,檢方上訴認為,陳男無照駕駛,刑期應該要依法加重,陳男雖然與被害人和解,卻不付和解金,欠缺責任感,僅是以和解的名義來減輕罪責。
二審時,讓合議庭最在意的,是陳男與姚男有交情,但陳男在發生事故後選擇逃離現場,最後姚半身不遂,且車禍發生一年多來,陳男也未賠償姚男任何損失,考量被告的犯罪動機、人際關係及犯罪後態度等因素,而且檢方說的無照駕駛應該加重處罰也有道理,所以改判2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