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病故子女算總帳 2個姊姊控訴弟弟私吞亡父存款
王氏姊弟為了亡父郵局存款分配問題鬧上法院。(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王氏姊弟為了亡父郵局存款分配問題鬧上法院,王氏姊妹控訴胞弟私吞存款,提告要求3人均分,王男主張父親生前多由他照顧,父親存款還不足以支應生活開銷,2姊訴求實屬無理;屏東地院審理後,採信王男說法,駁回王氏姊妹的訴求,可上訴。
軍職退休的王姓老翁2年多前病逝,2個女兒不滿胞弟擅自將父親在郵局的50多萬元存款占為己有,若加上28萬元的榮民遺屬一次金,應有將近80萬元,扣除葬喪費12萬多元,具繼承權的3名子女每人應分得21萬多元,但胞弟卻不願把錢拿出來均分,於是告上法院。
王男則主張,父親生前多由他照顧,父親郵局存款有一部份是父親自行領出,父親生前月退棒2萬多元尚不足以支應晚年看護費及生活開銷,是他代為墊付,父親存款加上榮民遺屬一次金,也不夠支應,2姊的訴求實屬無理。
屏東地院認為,被告提出相關單據以證其說,原告卻無法提出被告未獲授權私自盜領存款,或未經被繼承人同意遭被告私自處分而受損害的相關證明,原告訴求不應准許,故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