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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聯明仁會份子組賣淫集團 持性愛影片逼少女下海被起訴

警方在今年7月間逮捕賣淫集團首腦、竹聯幫明仁會份子伍姓男子。(記者徐聖倫翻攝)

警方在今年7月間逮捕賣淫集團首腦、竹聯幫明仁會份子伍姓男子。(記者徐聖倫翻攝)

2023/11/10 16:21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竹聯幫仁堂明仁會伍姓男子涉嫌與7名少男少女組成賣淫集團,透過少年們以賺錢或下跪拜託方式,引誘5名少女進行性交易;不僅如此,伍男甚至聯手一名褚姓男子,持褚男所拍攝的前女友性愛影片,威逼少女賣淫,他以上述方式從中抽取皮肉錢共7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日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伍、褚兩男,少年涉案部分由少年法庭審理。

檢警調查,伍男與巫姓少年等7名少男少女約定,透過他們的人脈去尋找媒介少女賣淫,巫少等人則分別以賺錢為誘餌,或利用少女逃家、與前男友吵架等機會,慫恿賣淫,巫少甚至向1名16歲少女下跪,拜託她從事性交易,最後拐到5名15歲至16歲少女加入賣淫集團,伍男與「引薦者」則可從中抽取皮肉錢。

檢警調查,伍男之後把賣淫少女與「引薦人」分組,共分成5組,透過網路、聊天或交友軟體,放上少女照片,招攬男客上門,若某組少女無法接單,其他組還會派人支援。

檢警還查出,一名褚姓男子是上述其中一名賣淫少女的男友,他不僅與該名少女4度發生性行為,還持手機拍攝性愛影片,之後夥同伍男,以性愛影片威脅少女賣淫,後因巫少另涉妨害秩序罪嫌,扣到數支手機,經鑑識還原後,循線查獲伍、褚涉案。

伍、褚在偵查時並未全部認罪,檢方調查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中的「意圖營利而媒介少年為有價性交行為」、「意圖營利而以脅迫方式使少年為有價性交行為罪嫌」起訴伍、褚兩人;褚男另涉刑法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嫌、及兒少性剝削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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