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睡著燒傷臉還引發火災 基隆男一時疏忽代價曝
顏姓男子抽菸睡著引發火災,基隆地院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4萬元罰金。(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顏姓男子抽菸睡著,不僅引發火災,燒毀自己的臥房,還燒傷自己的臉,被檢方依涉犯失火燒燬物品罪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後,審酌顏男抽菸不慎,一時疏忽,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4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51歲顏男平日與父母同住,去年11月間顏家發生火災,基隆市消防隊員獲報趕往救災,所幸僅顏男的臥室有火燒的跡象,未延燒隔壁房間與鄰宅;滅火後,趕緊將被火燒到臉部的顏男送醫。
基隆市消防局火調科調查發現,起火原因是顏男抽菸不慎,菸頭引燃床墊、棉被,延燒臥房內的電腦椅、北側排風扇等物品。檢方調查後,顏男坦承犯行,將顏男依涉犯失火燒燬物品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顏男坦承起火當時,他在臥房內點菸後,躺在床上睡著,不慎引發火災,法官考量他因一時疏忽,引起火災,致生公共危險,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4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