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帳戶日爽領2500元 女臨櫃領90萬......慘淪詐欺幫助犯
陳女臨櫃要提領帳戶內的90多萬元贓款。(警方提供)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妙齡女子在網路看到化妝品兼職廣告訊息,進而與對方相互加LINE,對方稱以日租2500元代價,租用蝦皮帳號及網銀帳戶協助公司商品上架,陳女不疑提供掉入詐團陷阱,前天接獲通知到銀行欲領光帳戶內90萬元贓款時,雖被警方和銀行及時遏阻贓款流入詐團口袋,但陳女也因此淪為詐欺幫助犯被法辦。
台中市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前天接獲轄內銀行來電,20歲陳女疑遇詐,員警李泰霖、鍾承諺趕抵了解原委,經查,陳女日前在網路社團上看到化妝品公司的兼職廣告,因需協助公司商品上架,如出租一個帳戶供該公司使用一天可獲利2500元,陳女因缺錢花用,遂將名下網銀帳戶及蝦皮帳號出借給對方使用。
而當天陳女接獲公司方通知,前往銀行卻提領帳戶內現金90餘萬並欲將帳戶結清時,因帳戶內先前就有100多萬元的金流轉帳進出異常,遭行員察覺有異報案,警方同時發現,陳女所提供的帳戶租賃合約書,內容竟是依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當場提醒陳女該制度係中國所推行的勞工僱用制度,台灣並無此制度之適用。
陳女此時終於恍然大悟,認清係詐騙集團所為,員警另告知陳女,銀行帳戶借給他人使用會構成刑事上的詐欺幫助犯,不僅損失帳戶,還須負民事損害賠償,得不償失,訊後也將她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函送法辦。
警方趕往勸阻,雖及時遏阻贓款流入詐團,但陳女也因此淪為詐欺幫助犯法辦。(警方提供)
陳女出示手機中所謂的帳戶租賃合約書。(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