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米水管洩漏 水公司向欣雄瓦斯求償1700萬元判決出爐
自來水連通幹管洩漏致路面隆起。(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2020年5月位於高市台29線,管徑2.6米的自來水連通幹管洩漏致路面隆起,水公司花費1千7百萬元完成搶修,發現距離管線約40公分處,有潛鑽瓦斯管緊鄰管體,疑欣雄瓦斯施作不慎所致,向欣雄提告求償1千7百萬元,橋頭地院判決水公司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位在台29線76公里至77公里處,2020年5月23日深夜隆起漏水,水公司翌日開挖路面,發現原告所管理維修之管長6公尺、管徑2600毫米之PCCP管體受損,且在距離約40公分位置處,有潛鑽瓦斯管緊鄰PCCP管體。
懷疑欣雄天然氣公司施作時破壞PCCP管體外緣,造成管體鋼線裸露、生銹受損,修復工程至28日完成,工程損害合計1千7百多萬元,向法院提告求償。
欣雄瓦斯則認為,該段瓦斯管線施作,距2020年5月23日漏水相隔3年多,水管體外緣受損原因眾多,可能係管體原本即有瑕疵,或於吊掛、施工時磨損,或係埋設後因其他原因受損,無法證明是瓦斯管線施工所致。
橋頭地院勘驗原告所提受損水管現場照片,雖可見管體表面有刮痕及鋼筋裸露之情形,及系爭瓦斯管與水管相距不遠,然尚無從以該等照片判斷系爭管體受損之原因,且鑑定報告未考量管體開挖時遭其他機具重壓而毀損等之可能性,認定所提證據不足,判水公司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