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落田變警匪槍戰!雲林警局長還原現場 曝為何壓5天才公布
雲林發生警匪槍擊案,縣警察局長林故廷(中)還原案發過程,表示為了蒐證,延宕5天才公布。(記者黃淑莉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10月21日發生警匪槍戰,49歲謝嫌因案被判刑5年多未報到被通緝,攜槍到雲林,車子卻掉落田裡,台西警分局橋頭派出所所長林鈺家、警員林俞宏到場協助拖吊,竟遭謝嫌持槍射擊,幸林俞宏反應快閃避並立即反擊8槍,子彈擦過林員右耳上方頭皮打中頭骨,送醫幸無大礙;雲林縣警察局長林故廷今下午召開記者會還原案發現場,指林員當時與歹徒距離僅約1公尺,幸天佑雲林,同仁只受輕傷,並嚴厲譴責歹徒惡行。
林故廷指出,這原本是一件為民服務案件,橋頭所林鈺家、林俞宏2名員警前往現場處理,因現場位處偏僻,員警還好心請謝嫌到靠近馬路地等候,到達時還以巡邏車搭載謝嫌到車子掉落處、手機也在警車上充電,以及幫叫拖吊車,沒想到謝嫌察覺員警知道他被通緝,竟從腰際掏槍朝員警開槍。
台西分局長黃世德表示,謝嫌掏槍時,林俞宏機警試圖把歹徒槍撥開,但謝嫌往後退一步,隨即朝林員開槍,距離僅約1公尺,林員閃躲在電線桿後方並開槍反擊8發,歹徒一邊回擊4槍,一邊退到田中央逃逸。槍戰過程中,林俞宏不幸右側頭部遭槍擊受傷,幸老天爺保佑同仁「大難不死」,槍戰過程不到30秒。
黃世德說,整個案件員警都認為是一般為民服務案件,完全沒有想到對方竟是擁槍自重的通緝犯,會發生槍擊案連同仁都覺得不可思議。
黃世德表示,謝嫌因槍砲案件被判刑5年多,已過報到時間未報到,10月20日被發布通緝,在其車上找到許多日常用品,研判謝嫌應是不想入監服刑,隨身攜槍以車為家逃亡。
至於延宕5天才發布,林故廷說,全案查獲改造手槍1把及29顆子彈,車上還有很多彈殼、毒品,有待進一步鑑識,第一時間報請檢察官指揮,因後續槍、毒有須溯源必要,所以才延至今天發布。
警方在謝嫌身上及隨身包內查獲手槍一把及子彈29發。(記者黃淑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