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洋下令槍殺4海盜震驚國際 中國船長更2審判13年
中國籍船長汪峰裕被控槍殺4名海盜更二審判13年。圖為子彈射入海面濺起水花。(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中國籍船長汪峰裕被控槍殺4名海盜案震驚國際,1、2審均被依殺人罪判刑26年,經最高法院撤銷,更1審認定他僅殺1人,改判13年又被發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更2審宣判13年。
汪峰裕更二審原判決撤銷,犯殺人罪共4罪,各處7年徒刑,應執行13年,可上訴。
檢方指出,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間,汪峰裕擔任高雄市籍「屏新101號」遠洋漁船大副兼代理船長。隔年9月29日中午,漁船行經印度洋索馬利亞海域作業時,木造海盜船疑遭國籍不詳漁船撞翻,汪竟涉嫌下令外籍保全開槍射殺落水4名海盜。
由於開槍過程經「屏新101號」船員拍下,輾轉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引發國際關切,並因影像中出現春億號漁船畫面,始由國際海事局通報我國海巡署後,全案移送高雄地檢察署偵辦。
2020年8月22日上午,汪男搭乘「印度之星」號漁船至高雄港落網,1、2審均判刑26年,經最高法院撤銷,更1審勘驗扣案錄影畫面,保全開槍射殺前3人,由於聲音吵雜,無法確認他有下令或指示,直到對第4人開槍前,始聽到他喊「開槍」,因而從輕改判13年,上訴後又被發回,更二審法官認汪殺害4人有責,將他以4罪論處,撤銷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