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違規騎士被控拍落警員密錄器 法官裁定不罰理由曝

莊男被控拍落警員密錄器,但北院因無證據證明是他故意拍落密錄器,裁定不罰。(資料照)

莊男被控拍落警員密錄器,但北院因無證據證明是他故意拍落密錄器,裁定不罰。(資料照)

2023/10/20 11:2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莊男騎車逆向被攔查,停車後被警員上銬逮捕,他掙扎、警員密錄器也掉落,事後他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院指沒有證據證明是他故意拍落密錄器,裁定不罰;可抗告。

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移送指,今年7月27日晚間7時許,莊姓騎士逆向被警員攔查後,多次拒絕出示證件,且抗拒警員留置,揮舞手臂,導致警員密錄器掉落,違反社維法。

北院說明,莊男已在現場告知警員,機車車主是他的女兒,也告知警員他姓莊,請警員可自行查詢,且警員可根據機車車牌號碼查得機車所有人,並予舉發;何況,機車所有人若非駕駛人,警員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向處罰機關告知應歸責人。

警員卻一再稱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準備帶莊男回派出所查證,但本件並無不及查證或其他危急狀況,代表莊男本不負提出身分證明文件的義務,自然沒有違法。

至於莊男被控以揮舞手臂方式,導致警員密錄器掉落部分;北院經勘驗光碟後認為,僅可得知畫面後半段因密錄器掉落至地面上,鏡頭拍向天空,但究竟是否莊男故意拍落無法確認,同樣裁定不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