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到夫妻釀一死一傷還肇逃 國民法官判10年10月
![男子李佳龍案發時毒駕撞人還肇事逃逸。(資料照) 男子李佳龍案發時毒駕撞人還肇事逃逸。(資料照)](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10/19/4463444_1_1.jpg)
男子李佳龍案發時毒駕撞人還肇事逃逸。(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李佳龍吸毒後開車上路,遇警攔查卻飛車逃離,不斷超速、逆向行駛、不依號誌指示、跨越雙黃線,甚至駛上人行道,最後在板橋撞上一對游姓夫妻,造成游男受傷、游妻林女死亡,新北地院3名職業法官與6名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後,依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罪判處李男10年10月徒刑。
檢方調查,2021年12月13日,李男吸毒後,仍於14日從新莊開車上路,準備前往土城載送友人,行經土城學成路與裕民路口時,遭警攔查。
檢警調查,李男飛車逃離,並超速、逆向行駛、不依號誌指示、闖越紅燈、跨越雙黃線、駛上人行道等行為,最後不慎撞上站在南雅南路二段142巷口旁的夫妻游男、林女後,肇事逃逸。檢方調查,被害者游男右小腿擦傷挫傷,林女則傷重不治。
審理時,李男坦承犯行,合議庭審酌,李男知道自己是員警列管的毒品協尋人口,且車上藏有毒品,竟為躲避查緝,在人車往來頻繁時間、地點,高速駕車接連違反多項交通法規,嚴重違反行車注意義務,罔顧用路人安全,致游姓夫妻被撞、1死1傷,且還肇事逃逸,犯後未能賠償和解,或有尋求取原諒的積極作為,依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處7年10月徒刑、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判刑5年,應執行10年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