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見人就塞錢!無黨籍議員蕭慧敏涉買票 二審撤銷緩刑仍判2年

雲林縣議員蕭慧敏涉賄選。(擷圖自雲林縣議會網站)

雲林縣議員蕭慧敏涉賄選。(擷圖自雲林縣議會網站)

2023/10/19 09:46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雲林縣議員蕭慧敏,去年選議員時見人就塞錢,明示、暗示要投她,今年7月一審判她違反選罷法,要在一年內支付100萬,才能獲緩刑5年,民事部分也判當選無效,蕭慧敏不服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今宣判,直接撤銷緩刑,但可以再上訴。

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蕭慧敏涉嫌透過王姓樁腳,分別以500元、1000元、2000元不等的現金,向多名選民賄選,成功當選為縣議員,雲林地檢署根據相關證人的供述與證物,以違反選罷法起訴蕭慧敏,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一審時雲林地院認為,雖然蕭慧敏辯稱,這些錢是為了補助這些人協助她拉票和催票,並不是故意要去賄選,但法官不接受這個說法,因此認為她用現金買票,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條件是要在判決確定一年內向公庫支付100萬元,之後的民事庭也判決她當選無效。

當時蕭慧敏在得知一審結果時相當低調,並表示在收到法院判決書後,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後續行動,然而,二審今天宣判,撤銷緩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

熱門推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