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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罵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北院判她須賠償

周玉蔻罵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語,北院今判決她應賠償。(資料照)

周玉蔻罵趙少康拋妻棄子等語,北院今判決她應賠償。(資料照)

2023/10/11 12:50

首次上稿:11:50
更新時間:12:5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媒體《放言》總編輯周玉蔻前年公開指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家暴,被趙少康求償1000萬元,民視也應賠償。台北地院審結,今判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另需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可上訴。

周玉蔻稍早得知判決結果發聲明表示,在電視節目討論趙少康是否涉及「拋妻棄子」之評論,主要是因為他當時宣布參選2024年總統。在總統候選人人品內涵必須接受公眾檢驗的前提下,進行可受公評、符合公益的探討。

周玉蔻表示,針對此一議題,三十多年來,本人消息來源多元,也有多番查證。節目中,以意見表達、疑問式用詞進行討論,沒有妨害趙少康的名譽。依法,本人將提起上訴,捍衛言論自由與本人權益。

《放言》前年刊登文章,指「趙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壇,應回答新黨的電台如何被你據為己有、你在人生過程裡是如何對待親生兒子的?」周玉蔻去年又在民視的節目與臉書提及相關言論;周玉蔻、民視事後均被趙求償1000萬元。

北院4月18日開庭,周玉蔻自稱消息來源是國民黨前駐美副代表黃裕鈞,黃曾見過趙少康的兒子,她也曾向黃多次求證,請求傳喚黃到庭作證。

北院9月15日再度開庭,法官稱已依職權查詢黃裕鈞的入出境紀錄,黃從去年10月30日出境赴美至今未返台。周玉蔻的律師對此表達遺憾,也指證人有一定的壓力,周玉蔻身為媒體人行使第四權同樣面臨的困境。

周玉蔻則提到,自己從中廣前播音員韓靜燕的口中得知有關趙少康的消息,但這30年來之所以沒有報導、未評論,是因為趙未選總統,且消息來源有數個波段,最後都指向對黃裕鈞查證,而黃所受到的壓力,相信知識分子都可看得出來。

周玉蔻進一步強調,媒體人是要監督具有權利的人,而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都必須保護消息來源,她卻無法保護韓靜燕、黃裕鈞,對此感到抱歉。

周玉蔻還說,根據趙少康與前妻的離婚協議內容,趙是拋妻棄子,她替趙的兒子感到悲涼;另,兒子與媽媽嫁給別人,媽媽死後還未爭取扶養兒子,周問:「算不算棄子?」

至於趙少康雖未出庭,但其委任律師曾當庭指周玉蔻的言論並非意見表達而屬事實陳述,媒體第四權也應負責任與義務,不能濫用。趙另透過聲明否認有毆打過女性或有家暴,更指周玉蔻多次造謠侮蔑他人、不知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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