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生前與老公同袍搞曖昧 人夫從這遺物挖出證據
曾男從亡妻手機找到出軌證據。(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曾姓男子的妻子小真於7、8年前離家出走,兩人一直分居,曾男過去的軍中同袍阿陽(皆化名)也認識小真。小真2021年9月病逝後,曾男從妻子手機遺物,發現妻子LINE與阿陽有親暱對話,兩人還互訴想你、愛你,憤而向阿陽求償40萬元;台南地院法官認定阿陽與小真的親暱對話、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判阿陽要賠3萬元給曾男。
曾男主張,妻子過世後,他從妻子手機遺物,發現妻子於2021年7月中旬到同年8月底,與阿陽有超乎一般男女朋友關係的對話,已破壞其婚姻,他要求阿陽道歉,對方一直避而不見,直到2022年2月才傳訊給他稱「人已不在,請節哀,讓我們理智的解開心結,我對此事也很難過、抱歉、對不起」。
之後,阿陽還透過雙方共同友人,傳達願以50萬元跟曾男和解。曾男對此拒絕、還說阿陽侵害其配偶權並非子虛烏有,並向阿陽求償40萬元。
阿陽辯稱因為小真生病、罹患腫瘤2期,才對小真語多關心與鼓勵,加上女方經濟能力不佳,提供小真金援,與小真沒有逾矩情事。
法官檢視小真與阿陽的對話內容,發現兩人不但互訴愛意,阿陽擔心與小真的對話被自己的妻子看到,還把對話訊息刪掉。假如真如阿陽所言,與小真對話是出於朋友的關心與善意,那為何阿陽要在2022年2月傳訊給曾男,表達「很抱歉、對不起」?曾男主張妻子與阿陽有逾越一般普通男女社交的不正常往來,應可採信。
法官考量曾男與阿陽雙方的身分、經濟能力等條件,曾男自承妻子小真於7、8年前離家出走後,即未與小真同住,與阿陽侵害其配偶權的情節、曾男所受精神上痛苦等要件,判定阿陽賠償3萬元慰撫金給曾男即可;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