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施暴高嘉瑜案 檢方通知近日執行
檢方已通知男子林秉樞近日到案執行。(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男子林秉樞對前女友、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犯下傷害、偷拍等家暴案,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另觸犯多罪,判刑2年2月,「得」易科罰金78萬元,林因未上訴已定讞;據了解,新北地檢署已通知林秉樞近日到案執行,至於林秉樞可否順利易科罰金繳錢了事,亦或發監執行,須視檢方決定。
立委高嘉瑜被林秉樞施暴等案,前年11月底爆發後,林被逮捕,聲押獲准,共遭羈押226天,直到2022年7月間才獲80萬元交保;檢方依傷害、恐嚇、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林。
一審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判他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其他恐嚇、妨害秘密、誹謗、偽造文書、變更他人電磁紀錄、強制6罪均為6月以下徒刑,合計2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78萬元;上訴後,高院7月13日判決駁回,可上訴三審。不過,林並未上訴而確定。
此外,有媒體報導,林秉樞收押時曾與涉犯貪汙罪的公路總局養路士林志順同房,2人關係不洽,林志順原否認犯罪,卻因受不了林秉樞每天騷擾,無奈招供「我全認」,只求交保遠離林秉樞,新北地院則判處林志順2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