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師發信罵主任「先天性人格缺陷」 不滿判罰3000上訴遭駁
博士高中教師發信罵主任「先天性的人格缺陷」,不滿被判罰金3000上訴遭駁回。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具博士資格的國立高中教師因不滿學校主任撰寫並傳送關於學生學習成果等教務事項,竟然以全體教職員為收件者發文怒批該主任「先天性的人格缺陷」、「惡毒」、「私德有缺」,遭提起公然侮辱告訴,經苗栗地院於4月底判處3000元罰金後不滿再提上訴,但該教師上訴仍被法官駁回,目前已上訴到最高法院。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時,該教師否認犯行,反而稱並未指明任何人且目的為自衛並捍衛學生權利。
該教師於電子郵件指稱,請該主任多注意自己先天性的人格缺陷、並於信件中稱該主任惡毒、私德有缺。
不過法官傳訊數名證人,皆指稱該名教師確實發送郵件並且印出紙本為證據。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該教師以該校全體教職員為收件者,且與該主任於案發時為同僚關係,並無重大仇怨因此判刑,且量刑並未逾越法定刑範圍故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