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警今年取締酒駕已827件 昨單日5件
永康警今年取締酒駕已827件,23日單日就有5件。(永康警方提供)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永康警分局取締酒後駕車,昨(23)日一天即取締5件,今年迄今累計執行專案90場次,共計取締827件,較去年同期783件,執法能量增加44件,成長率6%。
永康區今年酒駕肇事案件已發生85案,相較去年同期發生107案,降低22案,下降率達20%,永康警分局交通組組長葉敏旭說,顯見專案性的強力執法,確實能有效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的發生。
葉敏旭說,酒後駕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機車最高罰9萬元,汽車最高罰12萬元,如果拒絕酒測更可罰18萬元,且所騎乘車輛之車牌必須扣繳,車輛須移置保管,處罰可說是非常重。
永康警分局分局長甘炎民表示,中秋佳節將屆,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應指定駕駛,安全平安回家,連假期間,分局將會增加取締酒駕專案性勤務頻率,針對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之路段及處所,提高執法密度與強度,以避免酒後駕車肇事,產生傷亡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