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2線3星警官被酒女告性侵 罪證不足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查無林姓警官違反女方意願的事證,認定罪證不足,今將林男不起訴。 (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警階2線3星的台北市警局林姓警官,去年底被爆料上酒店尋歡,事後遭酒女控告涉嫌指侵,不過女方拖到今年7月才提告,林男則被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法辦;台北地檢署查無林男違反女方意願的事證,認定罪證不足,今將林男不起訴。
女方指控,去年12月24日凌晨3時許,林男與友人前往酒店消費,之後將她騙到旅館,涉嫌在房中指侵及猥褻她,後來酒店介入施壓,她才沒有立即提告,直到今年7月7日才向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
林男否認性侵,辯稱他與女方之間是合意性交,當時他有詢問女方有沒有準備保險套,女方說沒帶,他還自己去超商買保險套。
由於兩人各執一詞,檢方比對兩人的說詞後,調閱旅館及超商的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離開旅館後,林男曾幫女方叫uber,兩人分別搭1台uber離去;此外,兩人於事發後還曾聊LINE,女方的應答反應也與一般性侵害被害人不同,因此認定林的罪證不足。
此案起源於林男與警察同僚及1名北市議員助理前往酒店消費,因此被酒女提告性侵而曝光,林也因涉及不當場所,被記過2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