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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闖紅燈逃逸誤入拖吊場還衝撞員警 酒駕被活逮

    劉男酒駕沿路闖紅燈,並逃逸警方攔檢,騎車衝撞員警,最後仍遭警方制伏依法送辦。(圖由民眾提供)

    劉男酒駕沿路闖紅燈,並逃逸警方攔檢,騎車衝撞員警,最後仍遭警方制伏依法送辦。(圖由民眾提供)

    2023/09/18 08:54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劉姓男子酒駕沿路闖紅燈,逃逸警方攔檢,眼見無路可逃竟騎車衝撞員警,造成1名警員手腳多處擦挫傷,最後仍遭警方制伏依法送辦。

    29歲劉男14日晚上8點多,酒後騎車行經橋頭區成功路一路闖紅燈,岡山警分局橋頭分駐所警員林琝翰、姜廷霖正在執行巡邏勤務,立即鳴笛要求劉男停車受檢,但劉男置之不理,加速逃逸打算鑽小路躲避稽查,未料誤入位置隱蔽的橋頭拖吊場。

    劉男眼見前方無路可逃,警方又在門口圍堵,情急之下竟衝撞員警,造成林員手腳多處擦挫傷,但劉嫌仍當場遭制伏逮捕送辦。

    逮捕過程中,劉嫌身上飄散濃厚酒味,情緒激動地不停以不雅字眼辱罵警方,警方對他實施酒測,酒測值遠超過法定標準值,全案除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及傷害案移送偵辦,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60條,分別對劉嫌舉發闖紅燈及拒絕停車接受警方稽查而逃逸等違規事由。

    岡山警分局提醒,酒駕於111年3月31日起施行加重處罰,除提高初次酒駕罰金,10年內再犯均以最高額罰鍰處罰(機車9萬、汽車12萬元),並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且扣繳車牌1年以上,並必須接受道路安全講習,超過3次酒駕更會公布違規人照片等處罰。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遭酒駕劉嫌衝撞的員警,手腳多處擦挫傷。(圖由警方提供)

    遭酒駕劉嫌衝撞的員警,手腳多處擦挫傷。(圖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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