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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老闆店內啪啪女客還LINE「別搖太大力」 闆娘氣炸提告

機車行老闆與女客互傳「下次一定要用力衝撞……別搖太大力喔!」還在店內發生性行為,闆娘怒告求償。(示意圖)

機車行老闆與女客互傳「下次一定要用力衝撞……別搖太大力喔!」還在店內發生性行為,闆娘怒告求償。(示意圖)

2023/09/14 19:12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已婚機車行老闆與女顧客「小美」(化名)看對眼,互傳「下次一定要用力衝撞……別搖太大力喔!」等鹹濕、挑逗對話及私密處照,甚至在機車行內發生性行為。機車行老闆娘發現後,對小美提告求償,法官判賠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老闆娘指控,她2019年間與丈夫結婚,丈夫自營機車行,夫妻倆育2名年幼子女。小美前來保養維護機車與丈夫結識,小美也知道丈夫已婚。但她發現,去年間丈夫與小美的LINE聊天內容,竟有「是我好吃還是我那隻好吃」、「這樣啊下面沒穿」、「小鳥要啾啾啾了!」、「下次一定要用力衝撞……別搖太大力喔!」,還有私密處照,2人甚至在機車行內發生性行為。

老闆娘主張,小美的行為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讓她精神痛苦至詎,還求診身心科。為此,依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請小美賠償她50萬元精神慰撫金。

苗栗地院審理時,小美對於老闆娘的指控均不反駁,但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法官認定,小美與機車行老闆發生逾越已婚男女分際不正當性行為,還傳送逾越普通朋友通常社交行為分際對話內容,已嚴重侵害老闆娘配偶權,審酌雙方身分、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認精神慰撫金以3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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