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車禍肇事癱軟被胞妹和友人抱離 2人判刑1無罪
李女和友人將車禍肇事胞兄抱離現場,被高雄高分院依藏匿犯人罪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李姓男子開車逆向行駛追撞機車後,被其胞妹李女和她的林姓友人抱上另輛車離去,僅李女留在現場頂替,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李男當時癱軟不知情,依藏匿犯人罪判處李女、林男各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1年12月19日晚上10點多,李男開車行經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貿然逆向行駛,追撞前方機車,導致越南籍彭姓騎士受傷後,碰巧他的胞妹李女和她的林姓友人的轎車停等在旁。
2人見狀後隨即將李男抱上林車,並由林駕車離開,李女則留在現場頂替。林園分局接獲報案抵達現場,發現李男等3人涉嫌過失傷害、包庇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傷害部分和解撤告,檢方依包庇罪將李等3人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判決李女和林男各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折算1日,李男則罪證不足,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要求改判。
二審合議庭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李男肇事後呈現全身無力、癱軟、步伐搖晃,無法自行走路或上車,因此判決他無罪,至於李女和林男則維持原審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