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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內線交易案疫苗審委認罪洩密妻子 判決結果出爐

疫苗專家委員劉滄梧(後排左二)。 (資料照)

疫苗專家委員劉滄梧(後排左二)。 (資料照)

2023/09/06 16:08

首次上稿11:19
更新時間16:08(新增判決理由)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疫苗審查委員劉滄梧未遵守「保密及利益迴避書」規定,前年7月得知高端有條件通過緊急授權(EUA)的重大訊息,洩漏給同為醫師的妻子施庭芳,施女再趁政府公告重訊前購入高端股票,不法獲利15萬多元;夫妻分別被依洩密罪、證券交易法起訴。士林地院考量認罪夫妻已繳回不法所得,今判劉3月徒刑、施1年6月,分別緩刑2年、4年,應各繳公庫20萬元、100萬元;可上訴。

士院稍早公布判決理由指,劉滄梧身為衛福部遴選出來決定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政策的專家委員,竟未遵守攸關疫苗生產利益的保密義務,洩密給施庭芳。

而施庭芳為求迅速獲利,在高端公司獲得新冠肺炎疫苗EUA的重大消息尚未公開前,進行內線交易,破壞證券市場應公開、透明的交易秩序,也危害證券投資人參與證券交易市場運作的資訊平等性、公平性,獲得不法利益15萬1000元。

但士院審酌認罪夫妻均無前科,且施庭芳已於偵查中繳回全部犯罪所,可認犯後態度良好,今依非公務員洩漏業務知悉之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判劉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再依證券交易法中內線交易罪判施女1年6月徒刑,兩人分別緩刑2年、4年,並應分別向公庫支付20萬、100萬元。

劉滄梧曾在台大醫院、台北榮總等醫院服務,也曾接受中研院院士、「抗癌推手」彭汪嘉康的指導,案發時是國家衛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醫師;施庭芳曾任台大醫院影像醫學部主任,現為主治醫師。

檢方起訴指,前年6月15日食藥署受理高端申請疫苗緊急授權EUA後,為了專案審查是否核准,聘劉男擔任專家委員,同年7月18日召開專家審查會議。

會前劉有簽署「保密及利益迴避書」,卻將高端有條件通過EUA的重訊洩漏給妻子,7月19日施女再趁重訊公布前買入20張高端股票,並分兩次賣出,獲利15萬多元。

士院審理時,夫妻均認罪但否認犯意;其律師請法官分別審酌劉對台灣醫學界的幫助,施糊塗犯案並於檢方偵查初期自白、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均給予減刑與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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