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肥場飄惡臭居民怒抗議 負責人屏東縣議員郭再添被判刑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昔日在崁頂鄉經營的堆肥場,因散發惡臭引發民眾抗議。(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無黨籍屏東縣議員郭再添昔日在崁頂鄉設置的堆肥場因散發惡臭引發民眾抗議,屏東縣政府據報後依違反土地使用規定開罰並要求改善,但郭拒不履行,直到檢調偵辦後,郭才重新申請改作其他用途,檢察官依違反區域計劃法對郭提起公訴,屏東地院認為郭再添犯行成立,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判決指出,郭再添2018年在崁頂鄉港東村農牧用地上搭建鐵皮建物,欲從事蚯蚓養殖、堆肥生產等,因場內堆置農業用堆肥,違反管制使用土地規定並散發惡臭,引起當地村民抗議,屏東縣政府2019年據報對郭開罰6萬元並限其停止使用至恢復為符合農牧用地容許使用後,郭仍拒不履行,直到檢調介入調查,才於去年8月間提出將該土地作為菇類栽培場、蓄水設施使用的申請,並於今年6月間取得縣府核發的容許使用同意書。
郭再添所犯雖已有改善,但檢察官認為郭並未在縣府裁處書所定期限內恢復,違反區域計畫法的犯嫌足堪認定,應提起公訴;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郭再添觸犯區域計畫法中的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屏東縣議員郭再添昔日在崁頂鄉經營的堆肥場,因散發惡臭引發民眾抗議。(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