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翁買57組生前契約、骨灰罐 男判賠300萬、緩刑4年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郭男與被害人的繼承人達成和解,依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4年。 (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35歲郭姓男子2017年2月間得知桃園一名黃姓老翁持有某公司生前契約及骨灰罐63組,便主動聯繫對方,表示有買家要一次收購買120組,要黃翁加買57組湊齊後出售。黃翁買齊後,郭男遲遲未幫其轉售,方知被騙,家屬憤而提告。基隆地院審理期間,郭男以分期賠償3百萬元為代價,與家屬達成和解,法官同意予以緩刑4年。
檢警調查,郭男與黃翁(已歿)素不相識,2017年間透過管道得知黃翁持有某公司的生前契約及骨灰罐提貨憑證等殯葬產品,共63組,基於詐欺取財犯意,主動聯繫對方,前往黃府拜訪,宣稱自己已經找好該生前契約買家,但須湊齊120組,才願意一次收購,慫恿老翁加碼購。
郭男為了吸引黃翁投資,還謊稱自己也想要投資,但公司不准,要私下跟黃翁合股一半;黃翁聽信之後,陷於錯誤,同意以每組6萬元代價,合購57組殯葬產品,並開出171萬支票交付給郭男。
郭男食髓知味,同年4月向黃翁表示,老婆不讓自己投資,但已經找好買家,須湊足120套才能賣出,黃翁只好再開立171萬元支票交付給郭男。
2張支票都被兌現後,黃翁持有的120組殯葬產品卻始終無人購買,才知道是被郭男欺騙,憤而提告。
檢警偵訊時,郭男否認犯行,並稱沒有向黃翁找好生前契約買家等語,自己只是說再買57組,量多價錢會比較優惠,是被害人自己願意買,並不是共同投資,是雙方的認知不同,確實有跟黃翁拿取2張共342萬元的支票。事後因黃翁過世,改由其女兒協助提告
法院審理期間,郭男改口承認全部犯行,除了繳回不法所得外,另與黃翁的繼承人代表達成和解,願意分期支付賠償3百萬元。
法官認為,郭男因一時失慮犯下犯行,且以與被害人的繼承人達成和解,經偵審程序教訓之後,應無再犯之虞,故依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