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違停公園2個月「現省1萬2」 台中市府:拖走了
違停台中大墩公園機車停車格2個月的車子終於被拖吊。(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屯西大墩公園有輛白色客貨車長期違停機車停車格,市府獲報後1個多月,它仍持續違停,以停放2個月合法停車格計算,現省至少1萬2000元停車費,民眾譏諷「沒罰單,連停車費都省了!」經媒體披露後5天,建設局長陳大田今天說,因屬行政裁罰,程序相當繁瑣,除了裁罰車主1200元罰緩,交通局已在昨天拖吊移置保管。
民眾反映,這輛車輛違停在西大墩公園機車停車格1個多月,沒罰單,連停車費都省下,7月違停時已向市檢舉,台中市政府允諾依法開罰並拖吊,但經過1個多仍停在現場,以停放2個月合法停車格計算,現省至少1萬2000元停車費。
陳大田說,此案建設局積極處理裁罰,因屬行政裁罰,程序相當繁瑣,除了裁罰車主1200元罰緩,該車輛占用公園人行道,嚴重影響民眾使用公園權益,建設局積極與交通局協調,已由交通局協助於在9月1日辦理拖吊移置保管。
建設局7月下旬向台中市監理站調閱車籍資料,8月上旬向戶政事務所調閱車主資料,經檢核個人資訊後,已依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裁罰1200元,車主除面臨開罰,也需要再支付車輛移置與拖吊保管費用至少900元。
違停台中大墩公園機車停車格2個月的車子被拖走。(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