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前男友攜械校園尋仇 堂姊妹雙雙掛彩
張男校園持刀割傷李姓堂姊妹,被高雄高分院判關。(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張姓男子要求李姓前女友撤回妨害名譽告訴被拒,涉嫌持美工刀到校尋仇,正在上課李姓堂姊妹掛彩,張男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傷害罪,分別判處徒刑1年半和易科刑3月。
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20日晚上8點多,張男不滿李姓前女友未撤回對他的妨害名譽告訴,因而懷恨在心,並獲悉她在鳳山區文山國小地下室上課,在住處飲酒後,涉嫌攜帶美工刀前往報復。
張騎機車抵達校園,進入教室後,涉嫌先以左手勒住李女脖子,坐在旁邊即李女堂妹見狀,欲出言勸阻,結果均掛彩,李女頸部、大腿撕裂傷,堂妹則右手臂受傷。
張男行兇後逃離現場,鳳山分局接獲報案緝凶,辦案人員在晚上11點,前往他家拘提到案,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今年3月29日,高雄地院認為張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罪論處,分別判刑1年半和3月,後者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張不服上訴指出,願意與被害人等積極和解,對方則要求400萬元而作罷,但他已退休、無業,無力償還而破裂,要求從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