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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男疑女友另結新歡 糾眾擄情敵上銬拍裸照

蘇男涉嫌糾眾強押情敵痛毆拍裸照,被高雄高分院判囚。(記者鮑建信攝)

蘇男涉嫌糾眾強押情敵痛毆拍裸照,被高雄高分院判囚。(記者鮑建信攝)

2023/08/17 21:2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蘇姓男子懷疑女友與蔡姓男子有染,涉嫌糾眾攜械到酒店擄人後上銬,還帶往偏遠山區強拍裸照、痛毆,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秩序罪,重判有期徒刑1年。

判決書指出,前年3月16日凌晨,蘇男懷疑被害人蔡男與其柯姓女友有曖昧關係,與劉姓、金姓、葉姓、王姓、李姓等多名友人(均另行審結),在高雄市新興區某車行共謀,打算擄人算帳。

蘇男等人獲悉柯在前金區某酒店後,分別搭乘3輛轎車前往集結,並在1點49分抵達後,見蔡獨自步出酒店,金等人分別以徒步、駕車追逐,蔡因不敵眾人圍捕,迅速躲回酒店避難。

劉嫌等人隨即亮刀進入酒店,對蔡拳打腳踢,並持刀強押他上車後,喝令戴上眼罩,並上手銬拘束其行動自由,共同開往旗山區某處堤防強行脫衣拍裸照、痛毆,造成胸部等多處受傷(傷害、妨害秘密部分均未據告訴),直到4點多,將他棄置在左營區高鐵路旁後離去。

案經新興分局循線拘提金等人到案,將蘇等人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一、二審法官開庭調查,認定蘇為首謀,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首謀施強暴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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