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殺6歲兒案 10名國民法官就定位明開審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36歲許姓女子去年拿著枕頭悶殺6歲兒子致死後,輕生獲救,全案起訴後,適用國民法官法,新北地院今日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由院檢辯三方於到場的101名候選國民法官中,共同選出6位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下午已進行宣誓程序,明天上午9時30分許起,將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
去年10月19日,許女疑似因失婚、經濟困頓等原因,拿著枕頭悶殺6歲兒子致死後,留下遺書輕生,最後她獲救、兒子死亡,檢方在今年3月間,依殺人罪起訴許女,這是新北地院轄區內首件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經歷數個月的協商及準備程序,今日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
新北地院指出,這次選出的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男女比例為6比4,年齡層以41歲至50歲區間4人最多,其次為31歲至40歲3人,從事工作類型,最多為服務業4人、製造業3人及醫療業2人,教育程度以學士4人最多,其次為碩士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