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移工枉死命案 家屬不想讓國民法官審案
打死範姓移工的多名嫌犯,被害人家屬不想讓國民法官審理,請求交給職業法官審判。(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縣首宗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的越南籍範姓移工枉死命案,屏東地院今天首度召開程序庭,被害人家屬委託的律師以被告及被害人數眾多、案情複雜還涉及到跨國作證等理由,認為交由國民法官審理,恐曠日費時,當庭請求「不行國民參與審判」制,改由職業法官依正常程序審理 ,以縮短審理時程。
今年1月間,在里港鄉某小吃部上班的陳姓越籍女子,打電話向台灣籍廖姓男子抱怨被前來店內消費的潭姓越籍男子等人欺侮,廖男遂通知林男及鄒姓少年等人趕往處理,不料竟鬧出人命,無辜受牽連的範姓越籍移工在衝突中被毆打致死,另有潭姓等4名越籍移工分別受到輕、重傷,屏檢偵辦後,依殺人、殺人未遂及藏匿犯人等罪起訴廖男等6名被告,因該案屬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檢方依國民法官法規定送屏東地方法院行國民參與審判。
屏東地院今天召開第一次程序庭,羈押中的廖姓被告在法警戒護及律師陪同下出庭,廖男強調,他只是想教訓欺侮他女友的越籍移工,並沒有殺人的意圖;廖的辯護律師則說,廖與死者並無深仇大恨,在得知林男等人失手打死範姓移工後,廖男也十分驚訝;檢方認為,被告林男等人分持球棒往範男頭部猛力揮擊,下手凶殘,導致無辜的範男喪命,教唆尋仇的廖男應視為殺人共同正犯;法院、檢方及辯方將擇日開庭共同勘驗證據。
範姓死者家屬及潭姓、阮姓等傷者委託的3位律師認為,全案被告、被害人及相關證人眾多,案情複雜,被害人家屬及證人還有跨國作證等問題,舟車勞頓,若交由國民法官審理,時間冗長,對被害人及家屬更是折磨,也不符審判經濟,故請求不行國民參與審判,改由職業法官依正常程序審理;主持庭議的審判長程士傑請告訴方提出書面聲請再作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