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送醫壓垮理智線?新北樹林自爆男早因房東漲租悶很久
新北市樹林區63歲羅姓男子今天凌晨在租屋處引爆瓦斯,公寓5樓冒出熊熊火焰。(記者徐聖倫翻攝)
〔記者徐聖倫/新北報導〕新北市樹林區63歲羅姓男子今(6)日凌晨致電119,自稱前一天救護車送醫沒送他到指定的板橋亞東醫院,而是送中和區雙和醫院,隨後在5樓租屋處引爆瓦斯自殘。警方查出,羅男可能不單是因消防隊沒照他意思送醫,附近鄰居也指他精神狀況不佳已久,7月就有多次就醫紀錄,且與房東有租金糾紛,送錯醫院可能是壓垮羅男理智線的最後一根稻草。
據了解,羅男昨日一度鬧跳樓,新北市消防局獲報派員趕抵,當時羅男已進入屋內,但為求保險起見,消防人員還是將其送醫,半路上羅男說要去亞東醫院就醫,但羅男精神狀況不佳,為新北市衛生局追蹤對象之一,經衛生局指示,消防人員便將其送往雙和醫院。
羅男返家後,今凌晨0時許又撥打119,自稱白天送醫指定亞東、卻送雙和,讓他非常不滿,揚言要開瓦斯自爆。話音剛落,羅男直接點火在自家引爆,消防人員趕抵,火勢不大,3分鐘內即撲滅,但羅男下半身嚴重燒傷、意識不清,這次送往亞東醫院急救,雖保住一命,仍在觀察中。
警方獲報展開調查,查出羅男確實精神狀況不佳,有多次就醫紀錄,近日與房東發生爭執,原因是疑似是房東要漲租,羅男感到非常不合理,所以昨日才到租屋處頂樓揚言跳樓,送醫卻不是他想去的醫院,種種因素加一起,讓羅男最終理智斷線引爆瓦斯自殘。
警方表示,羅男此舉已觸犯刑法第177條,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也將朝此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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