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學生遭丟東西嗆五字經 女老師強拉害摔傷賠32萬和解
2023/08/05 08:0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某國中陳姓女老師因學生不聽規勸,涉嫌強拉學生到教室外,造成他跌倒受傷,女老師被地院依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刑4月要關,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她賠償32萬元和解,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20年10月23日下午1點多,陳姓女老師在教室授課時,制止、斥責曾姓和黃姓同學玩麵粉,並口出「死小孩」等語(涉嫌公然侮辱部分不起訴處分),曾則以三字經、五字經(涉嫌公然侮辱部分經少家法院予以告誡)反擊,並朝桌面丟擲烤肉夾。
陳女隨後叫2人到教室外訓誡,曾卻不服管教,自行返回教室內洗碗,並在轉身時水潑及陳女後,被強拉到教室外,雙方僵持6分鐘,直到其他教職員到場勸阻始鬆開,過程中曾摔倒撞及桌腳受傷。
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4月,不得易科罰金,她不服上訴要求從輕發落,檢方則認為量刑太輕,要求高雄高分院從重改判。
合議庭認為原審量刑適當,審酌陳員坦承犯行,並賠償32萬元和解,宣告緩刑2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