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涉貪 哽咽認錯:盼交保處理家務
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貪污案辯論終結,他在庭上表達兩個訴求,第一是能交保、第二是能拿回被扣押的230萬銀行帳戶。(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貪污案,今天辯論終結,他在庭上數度哽咽,數次認錯,希望法官能考量他已經羈押8個月,讓他交保回家處理家務,他一定會準時回來服刑,早日返回社會,法官則表示會再開合議庭審酌是否能交保,同時宣布將在8月16日下午做出判決。
這次辯論庭,檢辯雙方幾乎沒有爭執,因為陳凱凌與同案的不動產公司翁東明,對金流、對話紀錄等所有證據都沒有意見,在個人背景上,陳凱凌自稱有博士學歷,之前在台南都是自己住,他要撫養已經看不見、高齡83歲的母親,小孩只有9歲,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
檢察官則對量刑上提出5點建議,指陳凱凌的犯罪行為重傷公務員形象,為滿足私慾,違背市民的期待,獲得不正利益,扣押的財產中,有很多不明來源,讓人質疑,在偵查過程中還藏匿犯罪所得,影響司法運作,利用局長的身份,買房子還跟業者分工,騙銀行超貸,讓政府推行的房屋貸款制度受到侵害,希望法官能給予適當刑度,來挽回公務員形象。
陳凱凌委任律師蘇清水、劉邦繡表示,希望法官能考慮讓陳交保,陳從12月中羈押至今已經8個月,從偵查開始認罪,現在辯論終結,不會有串證疑慮,陳也幾乎不可能逃亡,羈押對陳凱凌來說已是很嚴重的處分,加上犯罪所得已繳交了,希望法官再考慮羈押的必要性,讓陳有機會回家處理家務。
在補充意見時,陳凱凌希望能拿回他被扣留的銀行帳戶,稱所有財產大約230萬都在裡面,這次交出去的不法所得,是妻子先去借來的,所以希望能先把帳戶拿回來還錢,但法官沒有同意。
法官在辯論終結後說,是否交保會再開合議庭討論,結果會再用書面通知。問陳凱凌是否要來聽判,他表達同意,最後裁定8月16日宣判,並讓陳凱凌還押等待是否同意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