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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黃彬涉詐健保近億 判刑2年

嘉市黃彬診所負責人黃彬醫師前年8月遭檢調查獲涉詐領健保費,當時診所休診。(資料照)

嘉市黃彬診所負責人黃彬醫師前年8月遭檢調查獲涉詐領健保費,當時診所休診。(資料照)

2023/07/31 17:28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市黃彬診所負責人黃彬醫師涉嫌長期利用民眾看診、注射疫苗機會盜刷健保卡,虛報慢性病處方箋,甚至以同為醫師的其子名義不實申報健保費,犯案時間長達11年、詐得健保金額近1億元,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黃彬坦承犯行,並與健保署以6000萬元達成和解並支付完畢,另與健保署協議,願再支付1600萬元給健保署愛心專戶,法院今天依涉犯詐欺罪共5罪判處黃彬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240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0小時;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此外,檢方起訴時,認為黃彬被告以本案犯罪所得幫自己和配偶、子女購買保險,用以洗錢而隱匿犯罪所得,而涉犯一般洗錢罪。

經法院調查,起訴書所載保險單有多筆是在本案犯罪前即已投保,且檢方又無法提出金流證明上開保險保費是以本案犯罪所得支付,因此這部分判無罪。

判決指出,黃彬身為開業醫師,竟貪圖不法利益,以長期利用民眾看診、注射疫苗機會,盜刷健保卡,虛報慢性病處方箋,甚至以同為醫師的其子名義不實申報健保費等5種不同方式詐領醫療費用,共計9988萬6856元犯罪情節非輕,且危害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完整性與正確性。

法官審酌,黃彬已65歲,並患有疾病,身體欠佳,案發後已與健保署達成和解,健保署亦同意給予被告緩刑等緣由,諭知被告緩刑5年,且為使黃彬徹底填補對國家造成之損害,再命其於緩刑期間繳納公庫2400萬元,並需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0小時及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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