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男員工熊抱女同事、摸臀挨告 代價判賠13萬、拘役50日
2023/07/23 13:35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捷運一名男員工,去年2月邀女同事看電影後,在停車場突然熊抱女同事3次,還涉嫌觸摸女方背部、臀部,女子事後向台中捷運公司提出申訴,也提告性騷擾,男子一審時坦承犯行,遭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須給付女方10萬元,並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萬元公益金,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這名中捷前男員工,2022年2月10日下班後邀一名女同事到台中站前秀泰影城觀賞電影,散場後當晚9點30分左右,男子陪同女同事到附近停車場取車,男子卻趁女方無法抗拒時擁抱女同事,女同事將男子推開,沒想到男子又接連2次趁女子無法抗拒擁抱她,前後共3次,甚至還摸背、搓揉臀部。
女子事後向台中捷運公司提出性騷擾的申訴,經台中捷運公司調查後,認定屬實,女子並提出性騷擾告訴。
男子起初坦承有擁抱女方3、4次,但否認有性騷擾,辯稱都有獲得女方的同意,並說不記得有摸她臀部。
直到一審時,男子坦承認罪,並說目前轉業月收入4萬多元,還要扶養父母親,並要繳房貸,經濟狀況普通,表達對女方的歉意,希望有機會當面向她道歉,不過今年2、3月兩次調解,女方都沒出席致調解破裂。
一審時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另賠償女子10萬元損害賠償,支付公庫3萬元公益金。全案由檢察官上訴台中高分院後,認一審判決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不當,應予維持,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