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配合警當誘餌仍遭性侵 律師陳又新嗆:算什麼警察
桃園市少女「小君」上網被騙裸照脅迫性交易,報案後配合中壢警分局誘捕怪叔叔,在警方監控下卻被載走遭到性侵。(本報合成,示意圖)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遭男子引誘性交易及騙走裸照,少女向警方報案並配合警方充當誘餌,但在警方監控下卻遭男子性侵得逞。對此律師陳又新怒批,此舉是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並嗆「中壢分局!違法大外割女師是你,報復毆打超商浩克也是你,讓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被性侵還是你!你乾脆解散成立幫派算了,你算什麼警察!」
陳又新昨晚在臉書發文指出,一名嫌犯引誘13歲女孩性交易失敗,女孩跑去報案。沒想到警察竟然叫她以身犯險前去與對方性交易,以便引出嫌犯,更離譜的是,女孩信任地配合警方要求,警察居然沒把少女保護好,害少女真的被嫌犯載走、性侵!直到嫌犯將少女「載回原處」,員警才逮捕到這名嫌犯。對於這般情況,陳又新直言,這已經不是「烏龍」一詞所能概括,並指「這是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
陳又新指出,「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爸爸,試問,全天下哪幾個家長會同意讓自己還沒成年的小孩,去參與這種『羊入虎口』的送死計畫?」,並質疑「桃園市警局事後還敢如此忝不知恥地解釋有提醒少女不要上嫌犯的車?這代表什麼?你們明知道少女只是一個低齡、心智還未發展成熟的孩童了,你們還敢讓她去當誘餌,警方根本沒有預判任何突發狀況及應對措施,只靠口頭叮嚀就讓她上陣,你們端好邏輯、捫心自問,合理嗎?簡直糟蹋一個孩子的信任、毀了一個孩子!」
陳又新強調,「這件事無論如何,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一定要給個嚴正的懲處結果,不是官腔說會追究而已,後續對該名少女的補償,都該完整將後續進度公開!」
陳又新也怒嗆中壢分局,「違法大外割女師是你,報復毆打超商浩克也是你,讓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被性侵還是你!你乾脆解散成立幫派算了,你算什麼警察!」其他網友也紛紛留言砲轟「這到底是在幹嘛!」、「誇張到我真的很想吐」、「小孩未成年,員警接到報案,不是應該先讓父母親知道」、「這比那三個便衣抓人的還離譜......警察職權行使法都念去哪了」,也有網友直言「再嚴厲的懲處與罰款都彌補不了女孩一輩子的陰影跟傷痛」。
據悉,此事發生於2020年11月3日,暱稱「吳夢」的張姓男子在交友軟體與上網交友的少女攀談,引誘她以五千元代價從事性交易,並誘使少女自拍裸露私密處的照片傳送給他。事後少女決定不赴約交易,張男多次傳訊息恫嚇,少女害怕裸照被公開,向中壢警分局報案,並配合偵查隊辦案,假意同意出面,警方則埋伏實施誘捕。
但張男駕車準時到約定地點時,喝令少女上車,將她載往約300公尺外後將車輛停靠路邊停車格,徒步的警方追不上車,狼狽地被甩掉,因遲遲不見警察蹤影,少女只好就範遭張男性侵,完事後張男駕車將她載回麥當勞放人,此時員警才出面將惡狼逮捕送辦。桃園地院20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張男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這樁警察監控下「丟人」、害得少女慘遭性侵的大烏龍才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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