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審殺夫案》律師主張婦遭家暴盼減刑 檢:她有其他選擇
涉嫌弒夫的63歲季姓婦人。(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63歲季姓婦人去年趁72歲范姓丈夫酒醉熟睡之際,涉嫌持菜刀、水果刀等物殺夫,新北地院昨選出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今與3名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審案,下午庭訊時,季婦委任律師葛彥麟出示季婦遭家暴記錄,強調她是「忍無可忍、生不如死」,且其子女已無條件和解,爭取減刑;檢方則出示證人說法認為季婦有其他選擇,合議庭將在明天及後天繼續審理此案,最快本週五宣判。
這起犯罪發生在去年11月30日,季婦趁范男酒醉熟睡之際,拿菜刀、水果刀等物弒夫後,打電話向警方自首;她在偵查時坦承犯行,檢方將她送醫鑑定確認,她犯案時的精神狀況,是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事,也可以決定不要這麼做,不符刑法19條無罪或減刑要件,全案在今年3月依殺人罪嫌起訴。
法院準備程序時,季婦僅爭執是否符合刑法59條「犯罪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減刑空間,因此5月中旬就抽出候選國民法官,院、檢、辯三方昨再從中選出6位國民法官及4位備位國民法官,並完成宣誓及審前說明程序。
今日上午庭訊時,檢方在進行完「開審陳述」後,即出示季婦殺人的工具、死者陳屍現場照、解剖報告等證據,再訊問被告犯罪過程;季婦坦承犯行並說出犯案過程。
下午庭訊時,葛彥麟則出示季婦遭家暴記錄,如多達11次的家暴通報表,或家暴訪談、民事暫時保護令等,也有證人說她曾被打成熊貓眼,因思想觀念保守、以夫為天而未離婚或離開,最終導致「忍無可忍、生不如死」,且其子女已無條件和解並表示希望從輕量刑,爭取減刑。
檢方也出示證人說法,認為季婦有其他選擇,如社工曾介入要給予庇護所,但季婦以「不想住別人家裡」拒絕,兩人子女在偵查筆錄則說被害者很正直,常教他們「施比受多」是位負教養責任的父親,父母之所以會衝突,與父親多疑、母親拿房屋貸款投資等事情有關,另外有被害者的其他家屬說:「季婦要告、要離婚都可以,不應殘忍取被害者生命,不能完全赦免」,希望法官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