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巡官酒駕「三貼」 今獲緩起訴、須繳5萬元處分金
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大同分局31歲沈姓巡官,與友人清晨爬象山後,涉嫌酒駕「三貼」騎車,還沒戴安全帽,被巡邏員警攔下,酒測後數值為超標的0.28,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台北地檢署審酌沈男已承認犯行,同意給予他自新的機會,今予以緩起訴1年,他須支付國庫5萬元處分金。
檢方調查,今年6月30日晚上,沈男與友人徹夜喝酒、唱歌,隔天清晨,友人提議去爬象山,下山後,沈男以為體內的酒精已代謝,隨即租共享機車,分兩次載送1男、2女去吃早餐。
因沈男「三貼」騎車上路,而共享機車的車廂內只有2頂安全帽,其中1人沒戴安全帽,引起巡邏員警的注意,行經北市松仁路時,即被員警攔下酒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