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待銷毀洋酒 高市府約僱人員貪瀆判刑
市府陳姓管理員涉嫌侵占待銷毀的洋酒,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財政局岡山本洲菸酒倉庫陳姓約僱管理員,涉嫌侵吞要銷毀的8瓶洋酒,市價7萬多元,被橋頭地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5年,並支付國庫15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姓被告為高雄市財政局聘請的約僱人員,擔任岡山區岡山本洲菸酒倉庫管理員,負責管理、銷毀違法沒收的菸酒,執行銷毀作業時,則需會同相關單位清點品項、數量。
2020年5月29日、6月1日及3日,陳員執行銷毀業務時,涉嫌偽造查緝物品銷毀清冊,侵吞市價1萬7千多元的洋酒。隔年5月12日,財政局人員至本洲菸酒倉庫巡查,發覺8瓶洋酒藏放於機電室,認為內情不單純,報請廉政署南調組幹員循線查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
地院審酌陳員坦承犯行,依侵占公有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另需支付國庫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