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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議長涉賄選 郭再欽籌錢這句話 法官、邱莉莉各執一詞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於20日下午到台南地院出庭應訊。(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市議長邱莉莉於20日下午到台南地院出庭應訊。(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2023/06/20 21:1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本屆正副議長涉賄選案,20日下午台南地院續開庭,法官受理勘驗相關被告與律師聲請檢視的監聽譯文、筆錄錄影音等事證。其中,被告郭再欽與參選議長的邱莉莉通話中,郭提到「上屆郭清華花3千萬,我看要籌上億元」,法官解讀是聽到郭說「我們要籌錢」的意思;邱莉莉當庭否認非我們要籌錢,而是指郭清華不只籌上億元,要求筆錄拿掉「我們」兩字。

今天開庭,法官傳訊被告邱莉莉、郭再欽、林士傑與黃怡萍4人出庭應訊。

對於郭再欽在電話中對邱莉莉講的「上屆郭清華花3千萬,我看要籌上億元」這句話,承審法官林岳葳與邱莉莉、律師雙方有不同解讀,法官請法庭人員播放錄音多次、供大家反覆耹聽。法官一再說他與檢察官聽到的監聽語音都是郭再欽說「我們要籌措上億元」的意思;而邱莉莉當庭反駁指,郭再欽說的意思是指「郭清華不只要籌上億元」,「不是我們(指郭、邱兩人)要籌上億元」,要求筆錄拿掉我們2字。

被告林士傑的律師表示,傳在此案遭恐嚇的國民黨南市議員方一峰在調查處做筆錄時,調查員說最近台南有88槍擊案、問方一峰是否會害怕?這是誘導式、不對的問法,方一峰在應訊時沒有說會感到害怕,調查員做的筆錄不實在,要求法官對方一峰的筆錄以在法庭勘驗內容為主。

檢察官也提出方一峰接受媒體訪問的新聞影音,要求當作方確實受到恐嚇投票、申請隨扈、不敢回家睡心生畏懼的證據。相關被告與律師多說這訪問新聞影音可列為證據,但都否認有證明力、指這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有犯罪。

林士傑律師要求函詢南市佳里警分局奉誰指示到市議會了解方一峰遭恐嚇情事、佳里警局派那位警察查處此案的書面紀錄、警局誰指示在台17線攔查林士傑的車,把林士傑帶回佳里分局訊問等問題。法官當庭直說林的律師聲請內容與賄選案案情無關,法官無法理解、駁回律師聲請,林岳葳最後說此案候核辦,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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